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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拉维拉县驰名的跳蛙》(1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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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5/马克吐温

一个初具后现代主义风貌的故事,讲的是一个嗜赌之人和他被打败的青蛙的故事。情节没什么,但是值得一读,因为吐温信笔书写的叙述富有乐趣。(读吐温的作品时,我经常怀疑他比我更开心。)

《跳蛙》总是让我想到利昂弗里德曼来这里的时候。你还记得吗,玛雅?如果不记得,哪天让艾米跟你说说吧。

隔着门,我能看到你们俩都坐在艾米的那张紫色旧沙发上。你在读托妮莫里森[76]的《所罗门之歌》,她在读伊丽莎白斯特鲁特[77]的《奥丽芙基特里奇》。那只虎斑猫“忧郁坑”在你们俩中间,我比记忆中的任何时候都快乐。

——a.j.f.

那年春天,阿米莉娅开始穿平底鞋,而且发现自己去小岛书店上门推销的次数,严格说来比客户需要的还要多。如果她的老板注意到了,他倒是没有说什么。出版依旧是个文雅人从事的职业,另外,a.j.费克里进的奈特利出版社的书特别多,几乎比东北走廊上其他任何一家书店都进得多。那么大的数量,是因为爱情还是商业考虑或是两者皆有,阿米莉娅的老板并不关心。“也许,”老板对阿米莉娅说,“你可以向费克里先生提个建议,给店面前放奈特利出版社图书的桌子上打个聚光灯?”

那年春天,就在阿米莉娅踏上回海恩尼斯的渡轮之前,a.j.吻了她,然后说:“你不能以一座岛为根据地。为了工作,你不得不经常出差。”

她伸手搭在他身上,跟他保持一臂之遥,笑他。“这话我同意,可是你就这样劝我搬到艾丽丝岛?”

“不,我在……嗯,我在替你着想,”a.j.说,“你搬来艾丽丝岛不实际,这是我的看法。”

“对,不实际。”她说。她用她粉红荧光色的指甲在他的胸口画了个心形。

“那是什么颜色?”a.j.问。

“‘玫瑰色酒杯’。”汽笛响了,阿米莉娅上船。

那年春天,在等灰狗巴士时,a.j.跟阿米莉娅说:“甚至让你每年在艾丽丝岛待三个月都不行。”

“我就算去阿富汗上下班,交通也会更便当一些,”她说,“对了,我喜欢你这样在大巴站提起这件事。”

“我尽量不去想这件事,直到最后一刻。”

“那也是种办法。”

“我认为,你的意思是说这不是种好办法。”他抓过她的手。她的手大,但是匀称美观。是钢琴家的手,雕塑家的手。“你有双艺术家的手。”

阿米莉娅翻翻眼睛。“却有着图书销售代表的心智。”

她把指甲涂成了深紫色。“这次是什么颜色?”他问。

“‘布鲁斯旅行者’。我在考虑这件事呢,下次我来艾丽丝岛,给玛雅涂指甲好不好?她一直缠着我。”

那年春天,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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