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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弗瑞林姆的路上(1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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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我开车回到萨福克郡参加艾伦·康威的葬礼。无论是我还是查尔斯都没有接到邀请,也不清楚是谁在安排葬礼的事宜:詹姆斯·泰勒,克莱尔·詹金斯还是萨吉德·卡恩。我妹妹在当地的一份报纸上看到了报道,然后向我透露了消息。她把葬礼的时间、地点用电子邮件发给了我。她告诉我,葬礼是由汤姆·罗伯森,圣迈克尔教堂的牧师负责主持。查尔斯和我决定开车一同前往。我们坐我的车去。我打算多逗留些时日。

安德鲁整整一周都待在我这儿,然而我周末还要外出,惹得他有些不快。可是我需要单独的时间。克里特岛的那个问题悬而未决,尽管我们还没有重新讨论,但我知道他在等我的答复,而我还没有准备好作答。总之,我总是情不自禁地想到艾伦的死。我说服自己,再在弗瑞林姆多待几天,就会找到缺失的章节,笼统地说,调查清楚格兰其庄园那件事的真相。我很确定两件事有所关联。艾伦一定是因为在书里写了什么而遭人毒手。也许,如果我能查明杀害马格纳斯·派伊爵士的真凶,就能知道是谁杀害了艾伦;反之亦然。

葬礼三点钟开始。查尔斯和我正午过后才离开,从一开始我就知道,这是一个错误。我们本来应该乘火车去。交通异常拥堵,查尔斯坐在我那辆名爵车低矮的座椅上显得十分狼狈。我感到局促不安,可我不知道原因。直到某个瞬间我才突然意识到,我们俩之前总是面对面——也就是说,我会在他的办公室与他碰面,他会在办公桌的一头,而我在另一头。我们会一起吃饭,面对面坐在餐厅里。我们也经常坐在会议桌相对的两端。我只是对他的侧影不太熟悉,与他这么近距离相处感觉也很奇怪。当然,我们之前一起搭乘过出租车,偶尔还一起坐过火车,但这辆小巧而经典的汽车莫名其妙地将我们拉近到并非我愿意忍受的距离。我之前从未留意到他的皮肤是多么粗糙;数十年如一日的剃须同时也刮去了他脸颊和脖子上皮肤的生命力。他身着深色西装,内搭正式的衬衫,黑色领带上方收紧、凸起的喉结让我微微着迷。他当时正打算独自回伦敦,而我真希望邀请他同行的时候可以不那么直接,让他自行选择要去哪里。

汽车一离开拥堵路段,聊天的气氛还很愉快;等汽车开上A12高速公路,我就更加轻松了。我说起我和马修·普利查德见过一面,这勾起了他的兴致,于是我趁机再次向他询问那天晚上他在常春藤俱乐部吃晚饭的情景,特别是围绕书名《喜鹊谋杀案》产生的争执。我不希望让他感觉我是在审问他,而且我自己也不确定为什么那场谈话对我来说这么重要。

查尔斯对我的兴趣同样感到不解。“我告诉过你,我不喜欢那个书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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